詹長權.王榮德 日本福島事件之後,大規模核能災害已經不是危言聳聽的故事了;檢視我國的緊急事故應變措施,發現臺灣並沒有妥善的核能災害緊急應變計畫,因此,以下根據緊急應變指南至少要包含的要素,擬定核能意外緊急應變指南,供政府與社會大眾參考,並且隨著福島事件的進展,更新修正這份指南,以符合世界各國與臺灣的需求。 應變之分類 發生核能意外時,一般把它分成三個時段:初期、中期、晚期。 初期是指當核能意外造成廠外輻射洩漏時,從開始發現有此外洩的威脅,到初期外洩的數小時。由於這段時期可能短至半小時,或長至一天;且各種外洩情況時間長短不定(因為每次意外的情形均可能不相同),這時期要決策是否採取何種保護措施,這很困難,但十分要緊,主要由電廠操作人員負起責任。 中期是初期外洩至所有防護措施都已運用,可能達數天;初期和中期的界限並不能清楚劃分。在中期時決策權必須由電廠操作員轉給政府,而政府最好召集專家會議,以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代表,到底必須採取何種防護措施。 晚期也就是恢復期,指回復到正常的生活情況;可能需要數週到數年之久,依當地的情形,實際的成本效益來分析到底何時該停止何種防護措施。 應變的基本目標 游離性輻射對人體產生影響至少有三大類:短期內接受1戈雷以上的劑量者,可能發生急性輻射症候群,0.5戈雷對孕婦體內的胎兒可能造成先天畸型的非隨機效應(nonstochastic effect)。另外,劑量較低時可在長期造成各種癌症及遺傳疾病的隨機效應(stochastic effect)。 輻射線無法用人體感官偵測到,在發生意外時,資訊又常不足或相衝突,這種種因素也會造成居民的心理壓力,而可能出現種種症狀。 應變的基本目標在於減少個人得非隨機效應機會,也減低大眾遭受隨機效應,並把這危險性和採取防護措施做成本效益的最佳選擇。 應變的防護措施 Ⅰ.掩蔽 在早期外洩時,如果能掩蔽在屋內,可以大大減少全身遭受輻射的劑量。這時要將門窗緊閉,關掉冷氣、電扇。 Ⅱ.穩定碘化物的投予 服用穩定碘化物(KI或KIO)可以減少甲狀腺對輻射性碘的吸收。但是碘化物必須在暴露前或暴露當時服用;若是已暴露數小時了,其服用效果即大大減低。服用法是一歲以下者每天50毫克,一歲以上者每天100毫克碘量。 Ⅲ.污染地區的管制進入 發生事故時,輻射外洩污染區的進出要加以嚴格管制,以免造成更大的傷亡。同時對於要進入污染區做輻射偵測與清除的工作人員,必須給予充分的輻射防護裝備與訓練。這些裝備與訓練,都必須在平時即做好準備並演習,萬一事發時才不會慌張。 Ⅳ.撤離或疏散 撤離災區是減少輻射暴露最有效的措施,但是也最難執行。當牽涉到人口眾多時,更是困難。通常只在遇到極嚴重事故(如爐心熔毀)時,為了減少廠區近鄰居民遭到嚴重的非隨機效應才進行。 與撤離相關的措施,尚需成立收容所,撤離居民輻射偵檢除污,準備更換的衣服與必需用具,妥善的醫療安排等。此外還須考慮除污站的水源、污水的處理。 在緊急事故計畫中,必須經常更新近廠地圖,且需仔細計畫進出路線、上車位置及車輛分配,如路線上道路情況不合需要,必須及早改善,孕婦和小孩應優先撤離。 以福島事件為例,日本以事故中心的20km半徑為疏散的範圍,20-30km半徑為掩蔽的範圍,但美國方面則是以半徑80km為撤離範圍,而以目前可得的資料研判,輻射塵對環境、飲水及農漁牧產品的影響半徑達到150km,圖一呈現臺灣的核電廠與這三個影響半徑的影響範圍。 Ⅴ.個人除污 如果個人身上被強烈的懷疑有污染,這時就必須進行偵檢及除污。一般而言,家用蓮蓬頭沖洗即足以除去皮膚表面之輻射物,污染的衣服也必須用洗衣機洗淨。如有污染的傷口,則需醫護人員之協助來清理傷口。個人除污時,最好在指定地點進行,可減少輻射源之散佈。 Ⅵ.徙置 如果現場已佈滿高輻射性物質落塵,就必須考慮把疏散人員徙置到一些比較安全的地方,停留較久的一段時間。由於此措施表示需較長期停留,通常較貴,也較容易引起被徙置者的心理壓力。這些可能徙置地點都必須預先考慮好並準備好。 Ⅶ.食物和飲水的管制 食物或飲水一旦被偵測出可能輻射量超過,就必須儘速通知居民,並採取對策,例如禁止飲用污染水並外供飲水,將污染食物毀壞並禁止食用,或轉化成另一種較可久藏的形式(如將牛奶做成乳酪),以待輻射量降至安全範圍。 這種措施在缺乏食物和飲水處,可能造成大問題,所以要預先有好的準備與規劃。 Ⅷ.地區性污染 把輻射污染地區清除乾淨;主要是經由水洗,真空吸塵把表面污塵清除,或剷除表面泥土。這些措施可減少外面落塵污染,或經由吸入輻射塵之污染。另外,本工作尚須注意到要保護工作人員。工作人員所需的特殊裝備與訓練,都必須平時即準備好。 Ⅸ.農作物污染 如果放射性污染物可能含有碘131,應即刻停止當地的牛奶消費,直到確定放射性物質碘131污染程度;可能的話,應由相關之政府單位提供詳細的資訊及指導方針。然而,如果在放射性落塵擴散(空中傳播、降雨)到當地前仍有時間,應採用以下的立即策略: 1.種植蔬菜及動物的飼料以塑膠布及防水布加以覆蓋保護。 2.將家畜由牧場遷移至有屋頂建築或穀倉等。 3.搶收成熟的穀物並以覆蓋方式保存。 應採取的處理方式(除非有關單位另外告知其他處理方式): 1.不可食用當地生產的牛奶及蔬菜。 2.不可屠宰動物。 3.不可生產或進行食品的配送。 4.不可釣魚,打獵或是採集菇類或其他森林作物。 其他考量的方案 1.防止放牧的動物食用受污染的牧草。 2.避免污染物與食物及農產品接觸。 3.平常於戶外草食的寵物家畜,應提供無污染的飼料。 4.禁止打獵,捕魚,菇類的採集與蔬菜的食用與使用地表水與雨水。 在可能受污染的區域 1.禁止使用水進行灌溉。 2.避免污染物與食物及農產品接觸。 3.不要燃燒蔬菜及任何存放於室外的物質,包括木柴。 4.禁止產生灰塵,例如耕種。 除了這些措施外,緊急事故計畫事故中尚須有全面性電廠外輻射量評估,不論是定點的或是可移動的;這些監測性測量可隨時作決策採行何種防護措施之參考,並可作為我們估計災區居民輻射劑量之用。當然現場的風向、地形、降雨與氣象也是極重要的劑量影響因素。 (選錄自《健康世界》424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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