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照芳/現任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 台灣自從日治時代,建立不少醫院開始,因醫院護士不夠,無法扛起全部護理照護工作,便要求家屬到病房幫忙照顧病人。比較歐美及近年來日本的醫院,都是由醫院負起全部護理照顧責任,不要求家屬來幫忙照護,或是高價請看護來執行部分護理工作。這些先進國家,都執行全責護理(total care)。反觀台灣,卻一直無法執行全責護理,而若在醫院中病房無法執行全責護理,家屬一定要到病房幫忙照顧病人,或高價聘用「看護」來照顧,一天的薪資約為兩千兩百元,不僅造成家屬的沈重負擔,也造成病房管理的困擾,且增加病房感染控制的問題。 在SARS流行期間,這些問題更是暴露無遺,當時世界衛生組織(WHO)感控專家及美國疾病管理局(CDC),派感控醫師及護理師來協助及指導各醫院控制SARS的傳染。他們很驚訝的發現所有醫院內,有很多家屬及「看護」閒雜人等,在醫院內到處趴趴走,影響環境清淨及清潔。後來果然發現其中兩名「看護」成為傳染源,將一個病室的SARS傳到另一個病室。這個案例讓WHO及美國CDC專家們非常納悶,覺得不可思議,並建議醫院不要讓這麼多的家屬及看護,毫無管制的在院內到處走動,成為傳染源。 無法執行全責護理,常常也帶給家屬很大的負擔,影響家屬的工作或家計,對年長的家屬則則常常造成體力或身體的負擔,影響其身體健康。有幾位年長的家屬在醫院照顧生病的配偶,卻反而先過世了;也有一個案例,家屬只有一個九歲的兒子,大熱天在醫院急診室照顧生病的父親,三餐買小販的食物充飢,經常奔波於醫院與住家中,替父親送換洗衣物,長時間沒有休息,居然病倒過世了。 台灣實在應該加速全面推行全責護理制度,讓家屬能夠放心地將病人交給醫院,而不必放下自己的工作來醫院照顧病人,或自行高價僱用看護來幫忙照顧病人,徒增經濟負擔,且造成院外人士或閒雜人太多,使醫院形同菜市場,不但吵雜髒亂,更增加感染源,影響院內感控,如此成為國際笑話,也使我國的國際形象大大受損。 (選錄自《健康世界》424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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