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婚族增加,高齡受孕不易,台南市一家婦產科診所最近到成功大學校園內張貼求精卵廣告,透過臉書轉貼,近卅人報名;一名捐卵學生說,營養金九萬九千元比打工還好賺,「助人又可賺錢,何樂不為?」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韓佩軒指出,診所徵求精卵未違反人工生殖法規定,但以張貼廣告的方式求精卵,目前沒有這方面規範,請示中央後,衛生署認為在沒有規範情況下,未來發生醫療糾紛機率較高,將輔導診所廣告下架。 徵精卵廣告一個月前張貼在成大醫學院布告欄,昨天還可看到,男生補助一萬元營養費、女生九萬九千元。衛生局表示,依規定男生營養費上限八千元,診所不清楚法令,將要求修正,並切結不再犯。 就讀成大醫學系四年級、二年級的情侶周德風與蘇倖柔表示,擔心日後血緣混亂問題,不考慮捐精卵;物理治療系二年級的朱冠丞表示,血緣混亂機率很小,如真缺錢會考慮捐精。 「超級心動!我要打工多久才有九萬九千元啊?」廿一歲大學生魏韶帆說,每天打工,一個月才賺一萬多元,勉強支應生活,如果能幫助別人,又能賺錢,會願意捐卵。 張貼廣告的台南市安安生殖醫學中心院長潘咸安說,一名卅六歲女子結婚三年不孕,就醫發現罹患早發性卵巢衰竭,卵巢裡一顆卵都沒有,注定不可能有孩子,哀求說「我好想有自己的孩子,請幫幫我。」 潘咸安在成大校園張貼廣告,一開始乏人問津,上周貼在自己臉書上,被大量轉貼,目前有廿名男性報名捐精,十名女性願捐卵,其中成大學生有五人。 另一名不具名的捐卵女學生也說:「比打工好賺多了!」可以幫助不孕者解決問題,又可以賺零用錢,一舉兩得。還有來捐精的男生以為可以捐很多次,笑說「以後缺錢再來捐」,後來才知道目前法令規定如果受贈者懷孕,捐贈者不能再捐第二次。 診所徵精卵廣告在網路上引發很多討論,有人好奇詢問合法性,「這樣算賣精卵嗎?合法嗎?」還擔心萬一捐贈者與受贈者的小孩在不知情情況下結婚,「算不算亂倫?」 小檔案/四親等內 禁捐精卵 人工生殖法規定四親等內不得彼此捐贈精、卵,捐贈者在捐贈時必須向衛生署登錄相關資料,一旦受贈者懷孕,不能再捐第二次。 捐贈者男性限廿到五十歲、女性限廿到四十歲,不能指定受贈人;但受贈者有權獲知捐贈者身高、體重、血型等資料(不包括姓名)。 雙方是「無償」,但可補助捐贈者營養費。法令規定男、女的「營養費」價格差距大,關鍵在於女生取卵過程麻煩。法令規定嚴格,是避免買賣、近親通婚及亂倫等。 ※延伸閱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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