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醫師宣布我是肺癌第二期,需要化學治療嗎?後續治療該怎麼辦? A:肺癌治療需考量腫瘤種類、期別及病患體能,以非小細胞肺癌為例,通常第一期不建議化療,但第二期或第三期,通常有淋巴結轉移,術後應接受輔助性化療,降低復發率。 若病人年紀較大,可由醫師評估體能狀況,當好處大於風險才考慮化療,這也是個人化醫療的展現。 肺癌依型態可分小細胞肺癌及非小細胞肺癌,以非小細胞肺癌占多數。目前第一線化療組合主要是鉑類(白金類)搭配另一種化療藥物,例如鉑類加「愛寧達(Pemetrexed)」,適用於非小細胞癌中的腺癌及大細胞癌;至於非小細胞癌中的鱗狀細胞癌及小細胞肺癌則不適用。 化療藥物的特性是殺死生長旺盛的細胞,除了癌細胞,還可能傷害口腔黏膜、毛髮、腸道上皮及骨髓造血等細胞,常見副作用包括惡心、嘔吐,掉髮、腹瀉,或因口腔潰瘍而影響食欲。 由於化療抑制骨髓造血功能,導致貧血、白血球或血小板低下,化療期間免疫力低下,感染機會增加,可能引起敗血症或敗血性休克,恐有生命危險。醫師在化療期間會監測患者血球數,減少併發症。 另外,老年患者體能狀況和免疫力較差,常合併慢性病,不見得可承受兩種化療藥物,有時顧及體力及感染風險,改用單一化療藥物,如此副作用減少,但效果也會打折。 如果第一線化療藥物抑制腫瘤效果不佳,通常會改為單一化療藥物,如紫杉醇類、健擇(Gemcitabine)、溫諾平(Vinorelbine)等,副作用較小,但此時腫瘤反應率不如鉑類組合藥物。不過,若鉑類效果不佳,表示腫瘤頑強,此時病人體力又差,後續化療選擇受限,對腫瘤縮小的期望,無法太高。 目前化學治療是鱗狀細胞癌、大細胞癌及小細胞癌的第一線治療方式,對有基因突變的肺腺癌病患,可考慮標靶藥物,一旦產生抗藥性,再選擇化療藥物。 諮詢/台大醫院胸腔內科主治醫師陳冠宇 (本專欄每周三在健康版見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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