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結婚超過三十三年,回想起來,我的運氣實在不錯,有一個幾乎完美的婚姻。我年輕的時候,最大的煩惱不是交不到女朋友,而是太容易交到女朋友,不知道對方是愛我,還是愛我的頭銜─臺大醫科學生。
我們班上的男同學非常聰明,他們有九成以上從來不與女生交往,婚姻大事交給別人仲介。但是我絕對不要這樣,我要享受戀愛的快樂。
第一次見到美惠時,她是我們道德重整合唱團新招收的團員,當時她十九歲,而我二十四歲,是卸任的團長。後來相處久了,就從友誼產生了愛情,最後我決定娶她,我們決定婚約就是誓言,既然結婚,就不要離婚。但理想歸理想,實際如何達成呢?
我來提供一下我的意見給大家參考,希望你的婚姻像我一樣美滿。
結婚以前,我年長,是哥哥,她是妹妹。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老大生下來。老大生下來以後,她自然升級做了母親,為母則強,成為一家之主。我凡事都要請問孩子的母親,她真是好妻子,我們兩人分工合作,我主外賺錢,她主內理家。
十年前小兒子離家到外地去念大學,問題開始發生。以前家�有孩子,她所有心思都在孩子身上,現在生活變得無聊,夫妻倆便互相找麻煩。好在我們夫婦有共同的好友:劉墉、薇薇夫婦。我們家所有發生的事,劉墉都知道,因為美惠每天一定要跟薇薇通電話吐苦水,劉墉聽到的全是我的不是,於是他就教我一個法子。
劉墉告訴我,當孩子在身邊的時候,美惠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,美惠很強勢,孩子不敢不聽話,也不敢反抗;現在孩子不在家了,她自然只能管我。我忽然被管,不但不習慣,還頂嘴,惹她生氣,自討苦吃。
劉墉告訴我從今以後,要叫美惠「媽」。美惠走了一個不太聽話的小兒子,忽然得到一個聽話的老兒子,她一定高興。沒想到此招真的管用,現在我們總算可以一起享受辛勞的成果。人生真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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