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陳詩婷 鯊魚在地球已存活了4億年,但在過去短短100年間,因為人類的貪婪,導致全球高達三分之一的鯊魚種類正面臨滅絕的危機,為了鯊魚的永續生存,請別用消費行為,成為鯊魚絕種的幫兇。 您是否還記得Discovery探索頻道曾經播過人類是如何獵捕鯊魚,取得魚翅的殘忍畫面,從節目裡可以看見,因魚翅價值高,很多捕魚船為了節省空間,於是便把捕獲到鯊魚,活生生割下魚鰭後,將較無價值的魚身丟回海中,以裝載更多的魚翅,於是失去背鰭、側鰭及尾鰭的鯊魚,因為沒有了活動力,下場只有沉入海床窒息痛苦而死,或是成為其他魚類的食物。 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,可怕的是,每年約有高達1億頭鯊魚正因為人類的貪婪而痛苦的死亡,大量捕捉鯊魚的結果,造成全球有接近三分之一的鯊魚種類,正在面臨滅絕的危機;更令人擔憂的是,科學家已發出嚴厲警告,位居頂尖食物鏈的鯊魚數量快速消失的後果,已導致海洋生態出現變化,科學家也大膽預測,2048年後,人類甚至將只剩水母可以食用。 基於此,許多環保、動物保育團體紛紛呼籲民眾「拒吃魚翅」,希望銷售通路及餐飲業能停止販賣不人道且不環保的魚翅料理。以下,就帶大家看看,到底人類吃魚翅的傳統是從何時開始?魚翅到底是從何而來?過度捕鯊的結果將導致哪些問題?魚翅果真那麼營養嗎? 吃魚翅最早可追溯到中國宋朝 鯊魚,中國古代稱之為「鮫」,而魚翅,從宋代之後才開始正式記載,因為烹煮過程繁雜,所以古代吃魚翅多半僅限於皇親貴族,而真正興起吃魚翅的傳統是在清乾隆時代,清末時,魚翅已成為官員和大商人誇富的手段,可見當時魚翅是一道相當珍貴的食物。 但當時的魚翅仍然屬於小眾消費,過度消費的現象是從80年代開始,其原因也不難推測,因為華人經濟逐漸繁榮,以前只有帝王貴族才能吃的魚翅,現在老百姓只要有錢,不怕買不到,於是魚翅便慢慢成為華人地區象徵地位及身分的奢華享受。其實不僅是中國、臺灣、香港等地,只要是華人地區較多的國家,包括受到中華文化影響較深的日本或南韓,都是魚翅的消費大國,當龐大的亞洲市場張開貪婪的嘴,位居於生態鏈之頂的鯊魚,便只有淪為俎上之肉的命運。 每年有1億隻鯊魚因「翅」而死 只是,你是否有想過,這魚翅到底從何而來?所謂的魚翅,即是鯊魚背上的背鰭、兩側的側鰭、及尾部的尾鰭,共計4片鯊魚的翅膀。那你應該可以想像得到,漁民在外海獵捕鯊魚,將其4片鰭活生生割下,任其流血致死的畫面。 更因鯊肉價值差遠,小小的4片魚翅,價值便等同於整隻鯊魚肉的價錢,漁民因為經濟效益,便將還在垂死掙扎的鯊魚直接丟回海裡,這些被奪走4片鰭的鯊魚回到海洋,因失去活動的能力,下場就是沉到海床,慢慢痛苦窒息而死,或被同類補食死亡。 而每年因此死去的鯊魚數量有多驚人?根據《綠色先鋒》報導指出,每年為了獲取魚翅,屠殺的鯊魚數量高達1億頭,Marine Policy也於2013年3月公布一份研究報告,說明2000年及2010年鯊魚死亡數量分別為1億頭及0.97億頭,這些數據顯示,鯊魚的捕殺趨勢雖然有緩解的跡象,但鯊魚死亡的速度仍居高不下。 捕鯊最大國為印尼及印度 臺灣排名第4 到底「誰」是捕撈鯊魚的主要國家?根據國際野生動植物貿易監督機構「TRAFFIC」,於今年(2013)7月公布全球前20大捕鯊國名單,說明因為亞洲國家對魚翅需求的殷切,使魚翅成為鯊魚漁業利潤最高之一,前2大捕鯊國的印尼及印度,其獵捕的鯊魚數量,就佔超過全球總量的五分之一,而臺灣也名列前茅,排名第4,也為全球捕鯊劊子手之一。 報告詳細說明為:2002年至2011年間,前20大捕鯊國家所獵捕的鯊魚數量,合計佔全球總量的近80%,頭號獵捕國是印尼,獵捕數量約佔全球鯊魚捕獲量的(13%),印度(9%)緊接在後,再來是西班牙(7.3%)及臺灣(5.8%),依序是阿根廷、墨西哥、美國、馬來西亞、巴基斯坦、巴西、日本、法國、紐西蘭、泰國、葡萄牙、奈及利亞、伊朗、斯里蘭卡、南韓和葉門。 鯊魚群正面臨瀕臨絕種的危機 與此同時,比著鯊魚死亡、魚翅價錢還要駭人的是,整個鯊魚族群正面臨瀕臨絕種的危機。世界自然基金會就這樣嚴正指出,與其他被捕撈海產的情況一樣,鯊魚目前面臨的問題就是數目正不斷的下降,原因是鯊魚的魚鰭、魚肉,牙齒或下顎等具收藏價值的部位而遭到捕撈,導致多個地區的鯊魚數目減少,令其生存機會岌岌可危。 其中,根據國際自然保育聯盟(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, IUCN)的資料,全球約有468個鯊魚品種,其中約有74個被列為極危、瀕危或者易危。近年更有研究指出,全球的鯊魚數量正急劇減少,以大西洋地區為例,遠洋白鰭鯊的數量在過去20年下跌多達7成,而1980年代至今,雙髻鯊品種的數量暴跌9成,至於鼠鯊亦在過去4、50年間減少逾7成,跌幅相當驚人。科學家更提出警告,事實上,可能有三分之一的鯊魚種類正面臨滅絕的危機。 2010年,《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》中提到,所有鯊魚及相關品種中有181個品種被評為在全球各地正受不同程度的絕種威脅。而最近被列入《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》的受威脅鯊魚品種,是15年前的12倍,數字明確反映某些鯊魚品種的種群數量正在持續下降。 2013年3月,於泰國曼谷舉行的第16屆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(CITES)締約國大會,將長鰭真鯊(Oce-anic whitetip shark)、路氏雙髻鯊(Sc-alloped hammerhead shark)、無溝雙髻鯊(Great hammerhead shark)、錘頭雙髻鯊(Smooth hammerhead shark)及鼠鯊(Porbeagle shark),納入公約附錄2,代表公約締約國將作出嚴格監管,保障該等物種及魚翅等相關製品的國際貿易,盡可能在可永續發展的原則下進行。 頂級掠食者的獵捕 生物多樣性的破壞 人類因為過份捕殺鯊魚,除了造成鯊魚同類滅種的危機外,更可怕的是因為鯊魚數量的大量減少,導致海洋內其他生物,因為失去天敵而數量暴增,造成生態的失衡。 尤其鯊魚成長期較久、壽命較長、以及繁殖率低,2013年Boris Worm等人刊登於《Global catches, exploitation rates, and rebuilding options for shakes》研究中顯示,漁業每年所捕的鯊魚數量大約佔全世界總鯊魚量的6.7%至7.9%,然而,鯊魚族群平均成長率卻只有4.9%。換言之,鯊魚的生長速度遠趕不上死亡的快速,如果有待一日鯊魚數量真的可以恢復的話,這將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。 同時間,研究也提出,過份的捕殺鯊魚,可能會打亂生態平衡,由於鯊魚位居於海洋的頂級掠食者,在生態穩定性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,當鯊魚數量大量減少,將為全球海域帶來相當大的衝擊,「在研究虎鯊時,我們看到如果掠食者不夠多的話,生態系統將會造成一連串的變化,不但會威脅其他魚類的生存,我們最常食用的海鮮最終也會受到影響,這些改變甚至會影響海洋中的植物。」研究作者之一的Heithaus如是說。 令人擔憂的是,國際自然保育聯盟(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-ation of Nature, IUCN)警告,如果人類持續過度捕撈漁業資源,2048年後人類將只剩水母可以食用。 魚翅營養價值還不如雞蛋 恐吃入一堆重金屬 事實上,許多營養專家皆指出,魚翅的主要成分是膠原蛋白,而膠原蛋白就是一種蛋白質,其營養價值遠不及來自雞蛋、牛奶和肉類的完全蛋白質,而且魚翅本身根本沒有任何味道,因此魚翅料理的各種味道,均是來自人工調味而來。 2007年,中國海洋大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的徐鳳香等人發表《魚翅質構特點及抗氧化活性研究》,對魚翅的主要成分進行提取和定性分析,發現魚翅中主要的成分為膠原蛋白,並對膠原蛋白進行氨基酸分析,結果顯示,魚翅的必需氨基酸佔氨基酸總量的20.5%,且不含色氨酸,這正是典型的不完全蛋白質,屬於營養價值較低的蛋白質,遠不及雞蛋、牛奶和肉類的完全蛋白質。 更可怕的事實是,從食品安全的角度來看,許多研究均指出,魚翅被檢測出的重金屬含量遠比一般魚類還高,根據國際環保組織「野生動物援助(WildAid)」對曼谷出售之魚翅進行2次的毒性測驗,發現7成的魚翅受到重金屬污染,其中含有可被人體吸收的汞比率,竟然超出人體正常允許量的42倍,報告還呼籲,因魚翅含有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,孕婦及兒童尤其不能食用。 放鯊魚一條生路 為海洋保持生機 有鑑於人類對鯊魚濫捕的事實,許多國家皆嚴正明列法規,禁止捕殺鯊魚。根據歐盟及美國的現有法律,在美國沿海捕鯊,將捕獲的鯊魚砍掉魚翅再丟棄回大海,任其死亡的行為已經屬非法行為;2012年,歐洲議會也宣告割鯊魚鰭,並將活體丟棄在海裡的野蠻做法是非法的。 今年(2013)8月,做為全球捕鯊國次國的印度,為了保護鯊魚的生存,也已禁止漁民撲殺鯊魚,印度環境部說,過去印度是全球主要鯊魚捕撈國之一,今後如果檢查人員在船上,發現被割下的魚翅,涉案漁民最高可判7年徒刑。 那麼臺灣呢?臺灣在2012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9日發布「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」,實施「鯊魚鰭不離身」措施,成為亞洲第一個規範鯊魚全魚入港的國家,並於當年4月1日正式開罰,違反規定者初期處以罰鍰,最重可處以收回漁業執照之處分;此外,若不是相關國際組織會員國的鯊魚翅,是不能進口至臺灣,例如新加坡跟香港的鯊魚翅就禁止進口臺灣。 事實上,魚翅的問題,不只在取得的殘忍過程,更在於它有可能造成鯊魚的滅絕,影響地球生物多樣性的危機。 除了各國政府的相關規範外,全球環保組織為了鯊魚的永續生存也提出建議,告訴民眾,最消極、但卻是最關鍵的做法就是「拒吃魚翅」,盼望銷售通路與餐飲業者能停止販售不人道且不環保的魚翅料理,放鯊魚一條生路,為海洋保持生機,讓人類在往後的每一年,都能夠年年有「魚」。 記住!「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,別忽視自己的力量!」 (選錄自《健康世界》454期,文章相關訊息請上健康世界e學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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